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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宜春袁州区查处一起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

    2019-12-13 10:51:29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12月6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宜春顺发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查扣的假冒保健食品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2月2日上午,宜春顺发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易某提着一盒强健牌虫草胶囊来到岳母彭老师家中,说:“我公司进了5盒强健牌虫草胶囊,是好的保健食品,你和岳父都可以吃,有病治病,没病可以强身健体,腰腿痛、风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都可以治,并且效果好。价钱也不贵,每盒才卖1018元,今天我拿一盒孝敬你们。”
      彭老师的丈夫肖武斌在袁州区市场监管局秀江分局任局长,当天中午回家吃饭时,看到该保健食品有些疑惑,待彭老师说明是女婿送来的后才放心。看到丈夫心情不错,彭老师就将女婿介绍的这款保健食品可以治疗多种疾病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他。
      听完妻子的话,肖武斌心中纳闷:“保健食品怎么能宣传药品疗效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于是,他打开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数据库进行查询。不查则已,一查惊人。肖武斌发现,这种保健食品是冒用他人批准文书的产品,属于假冒产品。
      当天下午,肖武斌一到分局,就将礼盒交给执法队张队长,告知他宜春顺发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强健牌虫草胶囊是假冒保健食品,吩咐他立案查处。
      随即,张队长找到易某进行调查。据易某交代,他以每盒1018元的批发价与生产厂家签订了购买强健牌虫草胶囊的合同,准备过几天再付款50万元购买下一批货。这次一共购买了5盒,还剩4盒未销售。
      张队长告知易某,5盒强健牌虫草胶囊货值5000多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应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易某属于主动接受处理,最少要罚款5万元,并没收5盒强健牌虫草胶囊。
      经进一步调查,该强健牌虫草胶囊由地下窝点生产,经营者已逃之夭夭。当易某得知这一情况后,后悔莫及,感慨要不是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及时查处,自己将亏损50万元。他表示,以后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加保健食品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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